弋阳县万寿园殡葬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向阳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1126MACHXBRJ1L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南岩街道丁家山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饶环罚﹝2025﹞7-4号
2025年6月23日,上饶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弋阳县万寿园殡葬有限公司(原弋阳县殡仪馆)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2023年9月25日前未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属于无证排污
罚款21万元
210000.00元
上饶市生态环境局
2025-08-05
2
饶弋市监处罚〔2025〕67号
现查明当事人弋阳县万寿园殡葬有限公司自2021年开始从江西泉安工艺品有限公司购进骨灰盒,根据江西泉安工艺品有限公司提供的部分发货单,当事人自2024年7月至2025年2月,共购进91只“仙鹤”骨灰盒,进货单价为350元/只。
当事人弋阳县万寿园殡葬有限公司为了更加利于产品销售,自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将购进的“仙鹤”骨灰盒标注为“千年柚木”材质。当事人在服务大厅的“弋阳县万寿园殡葬公司服务项目收费表”中的“骨灰盒销售价目表”里标注所购进的“仙鹤”牌骨灰盒的型号为“616#”、名称为“仙鹤”、材质为“千年柚木”、售价为“1980”,该款骨灰盒在展示柜上的“商品价签单”显示该产品品名为“仙鹤”、产地为“616#”、“等级”为“千年柚木”、规格型号为“38x24x25”、“零售价”为“1980元”。
当事人自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这四个月内共计销售了41只该款骨灰盒,实际销售价格为1380元/只到1980元/只不等,合计销售金额63980元,当事人在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销售该款标注为“千年柚木”骨灰盒的实际经营额为63980元。
该款骨灰盒的合格证上标注的产品品名为“仙鹤”、材质为“绿炳杉”,但当事人在大厅的“骨灰盒销售价目表”和骨灰盒“商品标价签”上标注该款骨灰盒为“千年柚木”的材质。当事人明知该款骨灰盒材质为“绿柄杉”,却仍然宣传其材质为“千年柚木”,该行为涉嫌以虚假宣传的方式销售骨灰盒。
1、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2、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00000元
500000.00元
弋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3
3
饶弋市监处罚〔2025〕68号
现查明当事人弋阳县万寿园殡葬有限公司在守灵厅的收费批复过期的情况下,依然按照过期失效的文件进行收费,涉嫌存在高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并收费的情况。当事人弋阳县万寿园殡葬有限公司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共计向225家丧户出租守灵厅,收入271410元,扣除2015年弋阳县原物价局收费批复《关于我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弋价发[2015]01号)规定的合法收入,违法所得190050元;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守灵厅共计向389家丧户出租守灵厅,收入303540元,扣除收费批复中规定的合法收入,违法所得209040元;2025年1月至2025年2月守灵厅共计向63家丧户出租守灵厅,收入32950元,扣除收费批复中规定的合法收入,违法所得24310元。当事人弋阳县万寿园殡葬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从2023年6月至今,共计向677家丧户出租守灵厅,收取守灵厅的费用607900元,高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多收费用共计423400元。
1、没收当事人的违法所得423400元;
2、处以罚款762120元。
762120.00元
弋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