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县金玲刺绣农民专业合作社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艾皮赞木·沙塔尔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3652923MA77UQUJ7C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阿拉哈格镇托乎拉村一组5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库市监处罚〔2023〕8号
2023年5月29日,库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库车市市场主体各年度公示信息检索过程中,发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阿拉哈格镇托乎拉村一组55号的库车县金玲刺绣农民专业合作社在2019至2023年连续五年未依法开展企业年报工作,在涉税行为中有异常行为。经查询税务部门信息,当事人未办理税务登记。2022年8月8日库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发布行政提示公告,当事人均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义务补报年报信息、确认生产经营情况或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当事人行为涉嫌长期停业未经营的行为。2023年6月10日,经报局领导审批后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规定,对当事人做出如下处罚: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元
库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13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2-07-05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1-07-04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0-07-05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19-07-13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
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