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邢台东泽大药房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忠芬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30503MABTNB5942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银河水畔南区西侧独栋楼一层105-1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邢信市监处罚﹝2024﹞13050324000120号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邢台市信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3
2
冀市监邢处〔2024〕13050324000120号
2024年7月19日,执法人员对该药店进行检查,查看药品销售系统,发现2024年7月16日销售的药品阿司匹林肠溶片(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号:B23051123,规格25mg*100片,现场不能提供处方,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责令立即改正。在2024年7月26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药房整改后情况,现场情况如下:查看药品销售系统,发现当日销售的奥美拉错肠溶胶囊(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号143240105,规格20mg*14粒,现场仍不能提供处方,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罚款0.5000万元
5000.00元
信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3
3
邢信市监处罚﹝2023﹞NDG6号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且拒不改正
罚款700元
700.00元
邢台市信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1
4
冀市监邢处〔2023〕13050323000218号
2023年8月10日,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位于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银河水畔南区西侧独栋楼一层105-1的邢台东泽大药房在销售药品的过程中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酒石酸美托洛尔片’,执法人员当场对其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要求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023年8月17日再次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仍旧出现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奥美拉唑肠溶胶囊’的情况。当日经主管局长批准立案开始调查此案。
罚款0.0700万元
700.00元
信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