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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太平洋大酒店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叶国骏注册资本:1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8227490052687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文峰西路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23
(2024)浙0803民诉前调350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衢州市衢江区民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常山县太平洋大酒店有限公司,蒋**,叶**,夏**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2
2022-12-26
(2022)浙0822民初3065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杨**
常山县太平洋大酒店有限公司
常山县人民法院
3
2022-12-08
(2022)浙0822民初3065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杨**
常山县太平洋大酒店有限公司
常山县人民法院
4
2022-11-16
(2022)浙0822民初3065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杨**
常山县太平洋大酒店有限公司
常山县人民法院
5
2021-10-27
(2021)浙0822民初1747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彭*
常山县太平洋大酒店有限公司,叶**
常山县人民法院
6
2021-09-14
(2021)浙0822民初191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夏**,陆**,常山县太平洋大酒店有限公司,常山沃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叶**
常山县人民法院
7
2021-07-28
(2021)浙0822民初1747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彭*
叶**,常山县太平洋大酒店有限公司
常山县人民法院
8
2021-07-19
(2021)浙0822民初166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浙江常山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常山县太平洋大酒店有限公司,陆**,叶**,常山县乔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常山沃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夏**
常山县人民法院
9
2020-10-27
(2020)浙0822民初1018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詹**
常山县太平洋大酒店有限公司
常山县人民法院
10
2020-05-27
浙常山劳人仲案(2020)46号
徐**
常山县太平洋大酒店有限公司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28
2021-11-04
(2021)浙0822民初1747号之二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彭*、常山县太平洋大酒店有限公司等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4-21
2022-04-19
(2021)浙0822执1501号
借款合同纠纷
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山县太平洋大酒店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3
2022-02-24
2022-02-22
(2022)浙0822执恢113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詹**、常山县太平洋大酒店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4
2021-11-10
2021-11-08
(2021)浙0822执1004号之一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詹**、常山县太平洋大酒店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1-11-08
2021-09-14
(2021)浙0822民初191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山县太平洋大酒店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659685.76元
民事案件
6
2021-01-04
2020-12-15
(2020)浙0822民初1018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詹**与常山县太平洋大酒店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45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20-06-09
2020-03-13
(2020)浙0822执恢10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山县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8
2018-11-29
2018-10-18
(2018)浙0803执194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衢州市衢江区民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4000000.00元
执行案件
9
2017-09-29
2017-07-27
(2017)浙0822执5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山县支行、常山县太平洋大酒店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7-09-29
2017-06-26
(2017)浙0822执58号之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山县支行、常山县太平洋大酒店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常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113号
当事人常山县太平洋大酒店有限公司2023年08月16日自动消防系统未定期检测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常山县太平洋大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柒仟元的处罚
给予常山县太平洋大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柒仟元的处罚
7000.00元
常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08-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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