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诚搏煤业有限公司习水县马临工业经济区庆华煤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永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000MA6GW22M5N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马临街道五一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9-17
2020-06-15
(2020)最高法民申1355号
企业出售合同纠纷
贵州诚搏煤业有限公司、张**企业出售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9-17
2020-06-15
(2020)最高法民申1355号
企业出售合同纠纷
贵州诚搏煤业有限公司、张**企业出售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8-10-17
2018-07-27
(2018)最高法民终471号
企业出售合同纠纷
张**、汪**企业出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黔煤安监执六罚﹝2025﹞46号
1.煤矿安全监控中心(调度室)一回供电电源电源侧分接束管火灾监控系统氮氢空一体机负荷(380V);2.通过11206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停掘)反向风门墙垛的带式输送机道设置的逆向隔断装置失效;3.11206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反向风门处放置的润滑油未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存放在塑料桶内,也未加盖);4.煤矿未按照作业规程作业。(1)《11206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主要机电设备日常维护检修安全技术措施》规定:“检修设备需起吊重件时,严禁利用顶板原有的锚杆作起吊承重设备,必须重打眼设置”,2月11日现场检查时,煤矿在11206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吊装作业,固定吊点利用原有锚杆作起吊点;(2)《11204综采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规定:“液压支架侧护板错茬不超过2/3”,2025年2月11日现场检查时,85#液压支架上侧护板已完全错茬;5.煤矿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情况。查阅《贵州诚博煤业有限公司习水县庆华煤矿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员苏兴林2025年2月7日参加早上8:00-12:00的安全培训并签到,查询人员定位系统苏兴林2月7日7:34下井,11:54出井。抽查培训视频发现2月5日14:40开始培训,16:13分结束培训,培训档案上记录培训时间为13:00-17:00;6.煤矿11204综采综采工作面正过断层,顶板破碎,人员需进入机道作业,需开展敲帮问顶工作,未配备敲帮问顶工具;7.煤矿11206运输巷(停掘)、11205采煤工作面(备采工作面,尚未安装支架)悬挂的瓦斯抽放管,11206运输巷(停掘)风水管悬挂在锚网上;8.煤矿未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现场检查发现11204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束管检测系统气样取样管损坏;9.煤矿自天合煤矿主井10kV变电所母线5号柜引出的庆华二回电源,分别向庆华煤矿1号皮带机、2号皮带机及张紧绞车等负荷供电,在5号出线柜上设置了自动重合闸保护;10.煤矿未按要求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每月开展1次防爆检查,现场检查发现煤矿11206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在用的1台矿用隔爆型低压接线盒(型号:BMD-25)上次检查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11.煤矿未按规定对主平硐配电点供电电源10kVI段高压开关柜(1号柜)、10kVII段高压开关柜(5号柜)配电系统零序过流保护、高电压及低电压保护进行检查整定,现场检查发现上述保护未投入使用;12.煤矿未对自副井10kV变电所下井一回(G10柜)、下井二回(G5柜)引出的MYJV22-8.7/10kV 3x120铠装电缆每年开展1次泄露和耐压试验
黔煤安监执六罚〔2025〕46号
12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5-02-04
2
﹝2024﹞习自然执第40号
现查明:习水县庆华煤矿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习水县马临街道五一村七组占用土地建设习水县庆华煤矿项目(日常办公用房以及工业广场等),于2004年5月动工,2014年8月完工。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9.8626亩(6575.09平方米); 2、处罚款人民币陆万伍仟柒佰伍拾元零玖角(¥65750.9元)。
65750.90元
习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4-10-15
3
黔矿安监执六罚﹝2024﹞203号
11204综采工作面T0、T1甲烷传感器设置的故障、断线、超限断电范围未包含工作面内照明设备:7月26日,T0、T1甲烷传感器测试超限断电功能期间,工作面照明设备未断电;7月2日8:37至8:43,11204综采工作面T0、T1甲烷传感器故障,期间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和照明设备未断电。
责令停产整顿5日(整顿煤矿管理团队思想认识和作风建设,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排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等方面的隐患)、处罚款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1,100,000.00)
110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4-08-22
4
黔矿安监执六罚﹝2024﹞214号
1.2024年7月26日,11204综采工作面在回风巷电气设备无电状态下测试T0、T1甲烷传感器超限断电功能;2.1120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部分锚杆托盘未紧贴煤壁,不符合《1120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求;3.11204综采工作面19#、43#等多台液压支架压力表显示值为“0”,不符合《11204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4.二号石门车场内一辆平板车上装载的液压支架未与平板车固定;5.2024年7月20日束管监测系统故障停用至今未按《11204采面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对C₂H₂、C₂H₄、N₂等气体进行检测;6.矿井地面瓦斯排空管路未安设阻火泄爆、抑爆装置。
合并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元整(¥135,000.00)
13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4-08-09
5
﹝2024﹞习自然执第05号
部级卫片图斑(图斑号SC520330********12150191),系贵州诚搏煤业有限公司习水县马临工业经济区庆华煤矿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习水县马临街道尚华村五组建设的风井,经习水县马临街道办事处证实,该风井于1997年动工建设,并于当年完工,建设内容包含井口、水池、硬化地面等,因地面年久失修出现破损,当事人于2022年4月对地面进行维修加固,其它位置无变化。截止目前,未新增违法用地。根据第三方测绘机构勘测数据,该风井占地面积为1915.6平方米(合2.8734亩),地面上总建构(筑)物面积为241.74平方米。经核实,该风井占地类型为旱地,采矿用地,无合法用地手续,已构成非法占地的行为。
1、责令贵州诚搏煤业有限公司习水县马临工业经济区庆华煤矿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1915.6平方米(合2.8734亩); 2、处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壹佰伍拾陆元整(¥:19156.00元)。
19156.00元
习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4-04-29
6
黔矿安监执六罚﹝2023﹞219号
1.煤矿未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省能源局关于常态化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矿安黔〔2023〕47号)等规定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未采取钻探、化探等工程措施全面查清隐蔽致灾因素,提供检查的《庆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未结合《贵州省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指导指南》要求编制,内容有不足,未说明采空区积水、水化学特征、采空区积气气体成分及其含量等,不能有效指导灾害治理。2.C12煤层为自燃煤层,煤矿将已回采完毕的11202采面的运输巷采用沿空留巷方式作为11204回风巷使用,并在11204回风巷开展维修、刷帮等作业,煤矿未研判出11202采空区遗煤自然发火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涌入11204回风巷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3.煤矿对入井作业人员开展自救器使用培训不到位,检查组现场抽查5名入井作业人员使用自救器,其中瓦检员肖世宏不能在30秒内完成自救器佩戴使用;掘进工李志铭不能熟练掌握自救器使用方法,未按操作流程按动补气压板。4.煤矿安设在11204运输巷带式输送机的超温洒水保护测温装置离被监测点发热处的距离为25mm,大于15mm标准。5.11204回风巷延长段内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机尾急停保护装置距离机尾滚筒处约10m,未覆盖整个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6.煤矿未在11204切眼三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机头、11204回风巷延长段内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机尾处设置防护栏。
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万伍仟元
10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3-12-19
7
﹝2023﹞习自然执第88号
贵州诚搏煤业有限公司习水县马临工业经济区庆华煤矿非法占用土地7.4708亩(4980.6平方米),无合法用地手续
1、责令贵州诚搏煤业有限公司习水县马临工业经济区庆华煤矿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7.4708亩(4980.6平方米); 2、没收贵州诚搏煤业有限公司习水县马临工业经济区庆华煤矿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构)筑物4904.91平方米; 3、处罚款人民币人民币贰拾肆万叁仟柒佰玖拾玖元伍角整(¥243799.5元)。
243799.50元
习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3-08-28
8
黔矿安监执六罚﹝2023﹞043号
1.地面10KV变电站高压电网未按规定检测单相接地电容电流。2.地面抽放泵房、空气压缩机配电系统断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未每6个月开展1次。现场检查时,地面抽放泵房、空气压缩机配电系统QJZ型、KBZ型开关过流保护整定日期为2022年2月22日。3.控制11203采煤工作面、11204运输巷掘进工作面、2#石门行人联络巷掘进工作面的安全监控分站未设置故障闭锁功能。
分别处贰万伍仟元罚款;处壹万元罚款;处贰万伍仟元罚款。合并罚款人民币陆万元。
9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3-04-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