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柘汪镇宏盛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隆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20707MACMQT3X9A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东柘汪村87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赣市监处罚〔2024〕00456号
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罚款金额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0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000.00元
连云港市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7
2
赣市监处罚〔2024〕00402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4月9日自***处购进了芹菜15kg,单价是3.4元/kg,共计51元,2024年4月9日自***有限公司处购进山药7.5kg,单价是10元/kg,共计75元。购进后放置于货架对外销售,销售价格分别为:山药:13.96元/kg,芹菜5.16元/kg。2024年4月10日,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上述芹菜、山药进行抽检,经检验,芹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具体情况为:检验项目:噻虫胺;计量单位:mg/kg;标准指标:≤0.04;实测值:0.11;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 23200.39-2016;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具体情况为:检验项目: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计量单位:mg/kg;标准指标:≤0.3;实测值:0.432;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NY/T 1456-2007。本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5月1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No:BE202401041044、No:BE202401041042检验报告、检验结果通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须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也未申请复检。本局执法人员检查当天前,上述芹菜、山药已经销售完毕。
另查明,当事人购进上述涉案芹菜、山药时索要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单、收款票据。当事人于2024年5月14日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进行召回,因购买上述芹菜、山药都是散户,无消费者联系方式,故召回数量为0。案发后当事人积极整改,于2024年6月23日向本局提供整改报告。截至目前为止,未有消费者反映因食用上述芹菜、山药引起身体不适等情况。
行政处罚种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元
连云港市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9
3
赣市监处罚〔2024〕00131号
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一案
罚款金额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16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5000.00元
连云港市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