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蕲春县蕲香园水果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学元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6MA4CAFW98G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蕲春县漕河镇四路人武部商住楼一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蕲春市监处罚〔2024〕325号
经查明:2024年5月14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店货架上检查发现一件酷我牌营养多儿童成长型乳饮品,产品外包装标明生产日期2024年1月6日,保质期八个月,净含量200克×10瓶。里面有两种独立包装:一种原味8瓶,标注生产日期2023年9月1日,保质期八个月, 数量1件;另一种西梅味2瓶,标注生产日期2023年9月2日,保质期八个月。酷我牌营养多儿童成长型乳饮品是当事人从酷我牌营养奶蕲春代理商陈丽处购进的,购进6件,进价43元/件,售价50元/件,库存1件,货值金额50元。因超过保质期后销售情况无法查实,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0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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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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