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绿丰种植专业合作社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姜建军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36210270953903465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孟坝镇王地庄行政村姜洼边自然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镇)市监罚〔2026〕71号
经查,执法人员于2026年3月18日,对镇原县绿丰种植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孟坝镇王地庄行政村姜洼边自然村进行了实地核查,经查当事人未在登记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从事任何经营活动、且无该合作社经营门牌号,执法人员经询问见证人王新会,该合作社法人因病去世。镇原县绿丰种植专业合作社,目前营业执照处于存续状态,未办理注销、简易注销登记手续,未依法办理歇业备案手续。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系统内资企业基本信息查询得知,镇原县绿丰种植专业合作社于2021-2024年度起未按规定报送并公示企业年度报告,长期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被登记机关镇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于2022年7月4日、2023年7月14日、、2025年7月9日四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镇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02月2日向国家税务总局镇原县税务局发出《关于关于查询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税务登记情况的函》,2026年2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镇原县税务局《关于查询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税务登记情况复函》,经该局在系统查证,当事人未办理税务登记,也近两年未申报纳税。镇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4月2日向镇原县社会保险局发出《关于关于查询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缴纳社保情况的函》,2026年4月3日镇原县社会保险局《关于查询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缴纳社保情况复函,经该局在系统查证,近两年未缴纳社保。
对镇原县绿丰种植专业合作社进行了:
1.吊销营业执照;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
0.00元
镇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6
2
(镇原)市监罚﹝2026﹞71号
经核查,在当事人登记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未发现该市场主体镇原县绿丰种植专业合作社,且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当事人近两年未办理税务登记也未申报社保,构成了开业后自行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事实。
吊销营业执照
-元
镇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9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
庆阳市镇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10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
庆阳市镇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14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
庆阳市镇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04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
庆阳市镇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18-11-23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联系的
庆阳市镇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17-07-11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
庆阳市镇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