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半岛酒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琳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2301MAALRQG632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南盘江镇田寨村(未央村)新寨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消行罚决字〔2025〕第0012号
2025年6月11日,市民群众以匿名方式通过12345政务电话热线举报投诉反映称:兴义市南盘江镇“半岛酒店”消防存在的问题线索。2025年6月11日16 时18分,兴义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检查员谢元晶、杜政雄前往现场开展核查,经现场核查,市民群众反映的兴义市南盘江镇“半岛酒店”实际名称为兴义市半岛酒店【营业执照类型:个人独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301MAALRQG632,住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南盘江镇田寨村(未央村)新寨组,投资人:刘琳,女,汉族,1990年01月06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22324********0104,户籍地址:贵州省晴隆县莲城镇西街2号,场所名称:半岛酒店,场所使用建筑共3栋,一栋主楼,场所建筑层数:地上三层,建筑面积702平方米,1栋欧式别墅,场所建筑层数:地上三层,建筑面积721.7平方米,1栋美式别墅,场所建筑层数:地上三层,建筑面积710.7平方米,建筑高度10.5米,使用性质:酒店】进行核查发现该场所未向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但已投入使用、营业,构成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执法人员在核查现场指出问题后,兴义市半岛酒店投资人刘琳于 2025年8月2日向大队提交《减轻处罚的申请》申请减轻处罚,并表示已主动将场所停业整改。2025年8月3日,大队执法人员实地核查该场所主动停业情况,经核查,该场所在大门处已张贴“停止营业”通知,场所内无人员消费痕迹,无顾客消费现象,该场所主动停止营业情况属实。该场所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形
给予兴义市半岛酒店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的行政处罚。
9000.00元
兴义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5-08-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