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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吴氏骨伤科医院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毓国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01003253991443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兴隆山路(街)瑞岭锦绣家园1-106、1-107、1-202、1-301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31
2023-10-07
(2023)甘0191民初1307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兰州吴氏骨伤科医院与甘肃中堂材艺商贸有限公司、杨**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兰新医保罚字﹝2025﹞6号
经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2024年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兰州吴氏骨伤科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过度检查、过度诊疗、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用药等行为,该机构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属于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行为,应予处罚
1.责令该机构立即改正,并约谈该机构有关负责人;2.责令该机构退回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75178元(职工20549元,居民54629元);3.对该机构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75178元1.3倍的罚款,计97731.4元。以上责令退回金额和罚款金额合计172909.4元。
172909.40元
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11-14
2
新医保罚字﹝2023﹞4号
存在过度医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构成了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违法行为。
(一)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二)责令退回违规的医保基金,退回违规的医保基金票据提交本机关核查;(三)对过度医疗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违法行为,处以违规医保基金1.3倍罚款。
26068.90元
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08-14
3
兰医保处罚﹝2023﹞4号
经查,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该单位存在降低标准入院、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超医保药品目录支付限定范围使用药品行为
罚款336223.03元
336223.03元
兰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08-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