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人面桃花美容中心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玲会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222MABW92TD18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盘关镇新园小区10号楼015、01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盘州市监处罚[2023]0490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08月16日取得个体营业执照,名称为:盘州市人面桃花美容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520222MABW92TD18,营业执照经营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盘关镇新园小区10号楼015、016号,经营场所面积约50㎡左右,从业人员2人。
2023年11月6日下午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盘关镇新园小区10号楼015、016号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门正对货架从下往上数的第一层随机抽取:1.可轩头部养护草本套的化妆品,外包装的标签信息如下:产品名称:清透舒润草本液,净含量:10ml*12瓶,执行标准:QB/T2660;清透活能爽,5g*12支,执行标准:QB/T1857(O/W),广州市白云区靓丽化妆品厂,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道大朗路东15号岭贝西工业区B栋二、三楼,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粤妆20170236,产地:广东省广州市,生产批号:20220430,限用日期:20250429;现场摆放有1盒;2.豪晟集·肩颈养护套装化妆品,外包装标签信息如下:豪晟集草本赋活液,净含量:5ml*12瓶,执行标准:QB/T2660,豪晟集草本植萃油,净含量:10ml*12瓶,执行标准:GB/T29990(Ⅱ型),豪晟集草本膜粉,净含量:20g*6*2盒,执行标准:QB/T2872;备案人/生产企业:广州易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良田南横一路9号101厂,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61254,产地:广东·广州,生产批号:Y8IF2701A,限期使用日期:20260526,现场摆放数量:1盒。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2种化妆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进货单据、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及进货查验记录。
上述2种化妆品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使用收费标准为产品零售价加服务费的方式收取,每次使用收取30元服务费,每次用产品配合按摩40分钟。可轩头部养护草本套在头部按摩中使用,豪晟集·肩颈养护套装在肩颈按摩中使用。
可轩头部养护草本套和豪晟集·肩颈养护套装化妆品是当事人2022年8月从昆明森杰公司购进的。可轩头部养护草本套的化妆品购进价是128元/盒,购进了5盒,销售价198元/盒;豪晟集·肩颈养护套装化妆品购进价是98元/盒,购进了5盒,销售价168元/盒;截止2023年11月6日案发时上述2种化妆品都只剩下1盒,货值金额总共为1630元。当事人在从事化妆品销售和美容服务的过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未产生消费纠纷、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明》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2023年11月6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所作的《现场笔录》1份和所拍摄的照片8张,证明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检查的情况及当事人未能提供可轩头部养护草本套和豪晟集·肩颈养护套装化妆品的供货商营业执照,进货单据,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进货查验记录的事实;
3.执法人员2023年11月7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可轩头部养护草本套和豪晟集·肩颈养护套装化妆品
警告#罚款0.5万元#
5000.00元
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