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北京中投创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白蛇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83442610280所属地区:北京市
企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164号28-38号院1236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16
合同纠纷
焦**
北京中投创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2
2025-11-28
合同纠纷
王**
北京中投创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辉宏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阆中市人民法院
3
2025-10-13
合同纠纷
蔡**
北京中投创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4
2025-10-13
合同纠纷
邓**
北京中投创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5
2025-10-13
合同纠纷
李**
北京中投创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6
2025-10-13
合同纠纷
梁**
北京中投创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7
2025-06-10
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周**
深圳市辉宏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投创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8
2025-05-26
合同纠纷
黄**
北京中投创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俞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9
2024-12-25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段**
北京中投创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俞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辉宏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10
2024-12-25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唐**
北京中投创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俞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辉宏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27
(2025)京0108民初48771号
合同纠纷
焦**
北京中投创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2
2026-01-19
(2025)川1381民初4401号
合同纠纷
王**
深圳市辉宏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投创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阆中市人民法院
3
2026-01-13
合同纠纷
焦**
北京中投创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4
2025-11-04
(2025)京0108民初48843号
合同纠纷
邓**
北京中投创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5
2025-11-04
(2025)京0108民初48845号
合同纠纷
蔡**
北京中投创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6
2025-11-04
(2025)京0108民初48846号
合同纠纷
李**
北京中投创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7
2025-11-04
(2025)京0108民初48842号
合同纠纷
梁**
北京中投创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8
2025-11-04
(2025)京0108民初48844号
合同纠纷
邓**
北京中投创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9
2025-10-11
合同纠纷
王**
北京中投创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阆中市人民法院
10
2025-08-25
合同纠纷
梁**
北京中投创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海市监处罚〔2025〕5277号
北京中投创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1101083442610280,设立于2015年6月5日。 2025年3月19日,本局收到来自区金融局《关于建议吊销中联国佳(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营业执照的函》及附件,附件会议纪要中认定,当事人在2021-2022年期间,伙同另外两家企业,分别承担融资产品宣传承销、发行及投资担保等角色分工,在不具备相关业务许可的前提下,通过打造虚假国企形象,以建设基础设施、民生优质项目等名义对外宣传,以6%-10%的年化投资收益利诱群众投资,造成大量投资者资金财产损失,引发不良影响。会议明确:中联国佳、中投创联及中俞集团上述相关经营活动有明显的非法性、利诱性和社会性,属非法集资行为。 《关于建议吊销中联国佳(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营业执照的函》中认定“综合我单位调查认定情况,中联国佳、中投创联和中俞集团3家公司系为非法集资设立,建议贵局依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吊销中联国佳、中投创联和中俞集团3家公司营业执照”。 收到案源线索后,本局对当事人开展调查,由于当事人下落不明,已经于2023年2月15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本局对当事人注册地址开展现场核查,未发现当事人开展经营活动。本局拨打当事人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监管系统及档案中留存留存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等管理人员。本局向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等管理人员在公司档案中留存的地址邮寄《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直到案件调查终结,信件退回无人到本局接受调查询问。本局向有关部门函询当事人联系方式,直到案件调查终结,未能与当事人取得联系。 本案属于三家企业共同违法,区金融局向本局提供了《中联国佳等三家企业关联关系情况说明》证明三家企业之间共同违法的行为。本案涉及到的另外两家企业已经另案调查。 综上,当事人系为非法集资设立,符合吊销营业执照条件。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吊销执照(登记证)。
-元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2-15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2-10-14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