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合尔达么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塔斯肯·叶勒杰甫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4323MA7ACAN08Y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阿勒泰地区福海县解特阿热勒镇林业村98号综合楼2号门面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福市监处罚(2026)21号
经查明,2026年3月23日,本局执法人员在食品小作坊专项监督检查中,对阿勒泰合尔达么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小作坊)开展专项检查,经查发现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制度,于3月27日依法下达《福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阿福市监食责改〔2026〕71号,责令当事人2026年4月6日前完成整改、建立完善进货查验记录。2026年5月7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整改情况开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逾期仍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食品摊贩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第(三)项:未查验供货方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或者未按规定保存票据、相关凭证的。”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罚款4000元整。
4000.00元
福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