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石首市调关镇张师傅烤卤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孝奎注册资本:5.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421081MADCUKFA7C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调关镇调弦大市场83-8号(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石首市监处罚〔2026〕123号
经查,该电子秤是当事人2025年10月份从别人停业的店铺购买来使用的,电子秤铭牌上标有“名称:电子计价秤,规格型号:ACS-30”。当事人电子秤按《石首市计量检定测试所检定结果通知书》证书编号:力2026004002号的检定结果,每2kg的商品,实际卖出2.3kg,所以每2kg的商品,实际卖出2.3kg,多卖出0.3kg,即1斤的商品,多卖出0.15斤。当事人在使用不合格电子秤期间店铺里锁骨分别以105元/件、95元/件的价格各进货1件,共进货40斤,销售价格是20元/斤,销售40斤,实际销售46斤,多销售6斤,违法所得120元;鸭肠进货价格95元/件,进货1件,共进货20斤,销售价格是40元/斤,销售20斤,实际销售23斤,多销售3斤,违法所得120元;素拼进价8元/斤,进货100斤,销售价格12元/斤,销售100斤,实际销售115斤,多销售15斤,违法所得180元;卤豆腐片进货价格95元/件,进货3件,共进货60斤,销售价格是12元/斤,销售60斤,实际销售66斤,多销售6斤,违法所得72元;牙签肉150元/件,进货4件,共进货64斤,销售价格是25元/斤,销售64斤,实际销售73.6斤,多销售9.6斤,违法所得240元;鸡爪分别以40斤860元/件、40斤840元/件、44斤830元/件的价格各进货1件,共进货124斤,销售价格是40元/斤,销售124斤,实际销售142.6斤,多销售18.6斤,违法所得744元;鸭肫进货价格225元/件,进货1件,共计24斤,销售价格是45元/斤,销售24斤,实际销售27.6斤,多销售3.6斤,违法所得162元;牛肚以28元/斤的价格花费1305.36元进货33.71斤,销售价格是70元/斤,销售33.71斤,实际销售38.7665斤,多销售5.0565斤,违法所得353.96元;大肠进货价格350元/件,进货2件,共计40斤,销售价格是70元/斤,销售40斤,实际销售46斤,多销售6斤,违法所得420元;凤爪进货价格520元/件,进货1件,共计24斤,销售价格是40元/斤,销售24斤,实际销售27.6斤,多销售3.6斤,违法所得144元;鸡尖进货价格130元/件,进货1件,共计30斤,销售价格是25元/斤,销售30斤,实际销售34.5斤,多销售4.5斤,违法所得112.5元;翅中进货价格440元/件,进货1件,共计20斤,销售价格是35元/斤,销售20斤,实际销售23斤,多销售3斤,违法所得105元;翅根进货价格120元/件,进货1件,共计23斤,销售价格是25元/斤,销售20斤,实际销售23斤,多销售3斤,违法所得75元;猪脚进货价格490元/件,进货1件,共计32斤,销售价格是30元/斤,销售32斤,实际销售36.8斤,多销售4.8斤,违法所得144元;口条进货价格260元/件,进货1件,共计20斤,销售价格是40元/斤,销售20斤,实际销售23斤,多销售3斤,违法所得120元;猪肝进货价格60元/件,进货1件,共计20斤,销售价格是30元/斤,销售20斤,实际销售23斤,多销售3斤,违法所得90元;店铺其他的如烤鸭、热狗等卤菜,销售时不用过秤。综上,当事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2月4日使用不合格电子秤期间违法所得共3202.46元。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予以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经本局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赔偿消费者损失,处罚如下: 1、没收印有“至尊 超级省电 HY-607”不合格电子秤1台; 3、没收违法所得3202.46元; 4、罚款1000元; 合计罚没款4202.46元。
1000.00元
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5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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