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禾盛德金太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邱灏昌 | 注册资本:3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4000737789138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梧州市龙圩区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广源大道27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22
合同纠纷
深圳昂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中健化妆品销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西嘉禾盛德金太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张**,广西索芙特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嘉和盛德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
2020-11-10
(2019)桂0406民初108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梧州市建联建筑有限公司
广西嘉禾盛德金太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
3
2020-10-16
(2019)桂0406民初108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梧州市建联建筑有限公司
广西嘉禾盛德金太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2-27
合同纠纷
深圳昂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张**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1-29
2021-09-29
(2021)桂0406执970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梧州市建联建筑有限公司、广西嘉禾盛德金太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4-30
2021-04-18
(2021)桂04民终5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梧州市建联建筑有限公司、广西嘉禾盛德金太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1251626.17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梧龙消行罚决字﹝2024﹞0001号
2024年1月26日,我大队监督执法员对位于梧州市龙圩区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广源大道27号广西嘉禾盛德金太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使用,自动报警系统存在误报;办公楼二楼自动喷淋系统末端试水装置设置不合理,压力为0,不能正常使用,广西嘉禾盛德金太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4〕第0021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编号:〔2024〕第0014号)、询问笔录(黄耀明)、询问笔录(柯雄祥)、现场照片、现场录音录像等证据证实。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梧州市龙圩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2-21
2
梧环罚字﹝2024﹞4号
2023年10月27日,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线索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br/>检查时,当事人2#拆解车间未建设,占地约10125平方米,地面未硬化,属于泥地,未建设挡雨棚。当事人在原2#拆解车间计划用地上露天堆放有拆解出来的轮胎、轮毂、发动机、前后桥等零部件。部分零部件的废油溢流在未硬化的地面上,有部分其他一般固废同时在此区域露天堆放。当事人未建设拆解出来零部件堆场的挡雨棚等雨污分流系统以及地面硬化等防渗措施。<br/>部分废弃农用机堆放在1#拆解车间门口已硬化的水泥路面旁,拆解的发动机直接放置在路面,漏出的废机油直接流入雨水管网。<br/>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规定。
处罚款人民币壹拾叁万柒仟伍佰叁拾元整(¥137530元整)
137530.00元
梧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01-09
3
梧关缉违字〔2023〕133号
违规
-
-元
-
2023-07-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