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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梅仙小林菜摊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林金汇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50426MA2XXHFM2A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梅仙镇市场路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尤市监梅处罚[2023]94号
当事人经营的茄子是2023年5月17日从尤溪县梅仙镇当地村民吴大强处购进,购进数量3.4kg,总金额12.24元。2023年5月17日,该批茄子经福建恒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检,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6月27日,当事人签收《检验报告》、《检验结果通知书》,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检申请和异议申请。当事人以5元/kg的价格将该批次茄子3.4kg全部销售给抽检机构,违法所得17元。 当事人在购进该批次茄子时,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且未按规定保存相关凭证,当事人无法举证其不知道所采购的茄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当事人于2023年6月27日制定召回计划,张贴召回公告,并于2023年6月30日向本局报告召回处置情况。本案中,因抽检批次茄子全部由检验机构购买,未流入市场,无消费者向当事人退回茄子,无消费者向当事人反映不良情况。
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7元)
5000.00元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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