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西巴马铂泉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田文骥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1227096027207Q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广西巴马那桃乡民安村巴灯屯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4-30
(2020)浙0192民初1499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北京河图创意图片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广西巴马铂泉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
杭州互联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6-12
2020-04-10
(2020)浙0192民初1499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北京河图创意图片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与广西巴马铂泉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河巴市监处罚﹝2026﹞21号
2025年9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向你公司送达了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的《检验报告》(编号:TWJS25091439), 检验报告载明:样品名称为七鲜巴马弱碱性天然泉水,规格型号为500ml/瓶,生产日期为2025-7-05,抽样日期为2025-09-16,标称生产者名称为广西巴马铂泉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的产品,经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9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对进行了现场检查,在当事人成品库未发现有上述检验报告载明产品。微生物项目检验不合格不得申请复检,2025年10月30日,报经局领导批准,对当事人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立案调查。
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76.4元; 2、罚款人民币50000元整; 上述罚没款合计50176.4元。
50000.00元
巴马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0
2
巴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3号
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2025年8月6日,我大队执法人员对位于广西巴马那桃乡民安村巴灯屯的广西巴马铂泉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火灾隐患:1.厂房、仓库防火分区未能按规范设置;2.1楼成品仓库防火分隔使用普通卷帘(未用防火卷帘);3.临时仓库钢结构承重柱梁未涂防火涂料,耐火等级不符合要求;4.左侧楼梯间设置化学药水仓库门直接开往楼梯间且使用普通门;5.消防水池旁的消火栓泵和稳压泵无法正常启动。我大队立即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于2025年10月20日前整改完毕。2025年10月21日,我大队执法人员对该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复查,发现该单位消防水池旁的消火栓泵和稳压泵无法正常启动,此项已整改。以下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1.厂房、仓库防火分区未能按规范设置;2.1楼成品仓库防火分隔使用普通卷帘(未用防火卷帘);3.临时仓库钢结构承重柱梁未涂防火涂料,耐火等级不符合要求;4.左侧楼梯间设置化学药水仓库门直接开往楼梯间且使用普通门。未整改的火灾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5〕第0138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巴消限字〔2025〕第0015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复查)(编号:〔2025〕第0180号),证人证言和现场相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广西巴马铂泉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18500.00元
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11-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