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梧州市万秀区柳姐小食杂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禤柳群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403MA5P86KM6T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梧州市万秀区下三云路9号101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梧万市监处罚〔2024〕37号
案件来源、调查经过: 2024年2月20日,我局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收到的《检验报告》(编号:WZ2024SPC000050),该报告显示梧州市万秀区柳姐小食杂店销售的冬瓜糖经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次日,我局向梧州市万秀区柳姐小食杂店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并依法对其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抽检批次的冬瓜糖。 经核实:当事人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冬瓜糖(食品),2024年3月1日,为查明事实,经局领导批准予以立案调查,由聂植椅、黄健承办此案。 调查认定的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12月27日将购进的(从梧州市长洲区伟彬果品购销部)冬瓜糖2.5kg放在其经营场所标价16元/kg销售(其货值金额40元)。至2024年2月21日止,上述批次的冬瓜糖已全部售完、获利5元。 以上冬瓜糖经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主要证据材料证明: 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及其经营者身份证的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质; 2、《现场检查笔录》、相关的照片、《询问笔录》,证明当事人经营以上不合格的冬瓜糖的事实及相关的经营情况等; 3、供货商和生产商资质资料,证明当事人购进食品单位资质及履行索票索证义务、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等情况; 4、当事人提供的《检验报告》(A2230047288101001C)、送货单等材料,证明当事人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等。 5、产品召回公告照片,证明当事人主动履行召回义务、有采取措施减轻违法行为带来的后果等。 6、《检验报告》(WZ2024SPC000050)、《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抽样单编号:SBJ24450403620730065ZX),证明当事人经营以上不合格的冬瓜糖的事实。 上述证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关于证据的规定,并经查证属实,符合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5元。
0.00元
梧州市万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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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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