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益生康大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波荣 |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324585994417T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全州县全州镇建设路201号第1幢第1层10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全市监处罚〔2025〕65号
经查实,(1)亚硒酸钠片5盒,规格:1毫克/片×15片/小盒×2小盒/盒,生产企业:山东希力药业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3197,产品批号:220602,生产日期:2022年06月10日,有效期至:2024年06月09日;是从广西万国康药业有限公司购进,购进了10盒,进货价17.5元/盒,销售价38元/盒,已售出了5盒,超过有效期后未售出,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货值金额190元。
(2)硒酵母混悬液2盒,生产企业:芜湖华信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553,规格:100ml/瓶×2瓶/盒,产品批号:20220301,生产日期:20220307,有效期至:20240906;是从广西万国康药业有限公司购进,共购进12盒,购进价31元/盒,销售价58元/盒,已售出了10盒,超过有效期后未售出,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货值金额116元。(3)仙林濞敏清β-葡聚糖液体敷料2盒,规格:20ml/瓶/盒,生产企业:吉林邦安宝医用设备有限公司,吉械注准20172640188,生产批号:2110010101,生产日期:20211002,失效日期:20241001;是从桂林枫霖保健品有限公司购进,共购进5盒,购进价21元/盒,销售价38元/盒,已售出3盒,失效后未售出,失效的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76元。(4)哈贝高钙维C酪蛋白磷酸肽咀嚼片1盒,规格:1.5g/片×60片/盒,生产企业:江西维莱营健高科有限公司,注册号:国食健注G20190190,生产批号:20210612,生产日期:2021/06/12,保质期至:2023/06/11。是从广西修正堂医药营销有限公司购进,共购进10盒,购进价是11.6元/盒,销售价是25元/盒,已售出了9盒,超过有效期后未售出,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货值金额25元。
上述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货值金额为306元,失效医疗器械的货值金额为76元,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为25元,无违法所得。
全州县益生康大药房涉嫌销售劣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上述违法行为,拟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被本局依法扣押的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亚硒酸钠片5盒、硒酵母混悬液2盒)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哈贝高钙维C酪蛋白磷酸肽咀嚼片1盒);
2.处罚款人民币8000元,上缴国库。
当事人涉嫌经营失效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上述违法行为,拟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被本局依法扣押的失效医疗器械(仙林濞敏清β-葡聚糖液体敷料1盒);
2.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上缴国库。
当事人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本局给与教育指导,不予行政处罚。
28000.00元
全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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