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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商友母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邓彦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407MA7H06RL5C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粤汉街道湘江东路38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衡市监处罚﹝2025﹞228号
经查,当事人地下设备房1台中央空调制冷机组(出厂编号: AA1BQ0H060059KAQ0001)于 2020年8月 19日从与该设备厂家青岛海尔中央空调有限公司签约的供应商衡阳市德丰暖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购买,用于经营场所内的环境制冷。该制冷机组上的2台压力容器铭牌信息显示:①蒸发器【设备铭牌标识“产品编号: 180-2-1902344;压力容器类别: Ⅱ类,制造日期: 2019年11月12日,设计压力: 1.0MPa(管程) ,1.4MPa(壳程) ;工作介质:水, R134a;设备代码: 215037F13201902344 ; 制 造 许 可 证 编 号:TS2237F13-2021,制造单位:青岛海尔中央空调有限公司”】;②冷凝器【设备铭牌标识“产品编号: 180-1-1902343压力容器类别: Ⅱ类,制造日期: 2019年11月 10日,设计压力:1.0MPa(管程) , 2.5MPa(壳程) ;工作介质:水, R134a;设备代码: 215037F13201902343;制造许可证编号: TS2237F13-2021,制造单位:青岛海尔中央空调有限公司”】。该制冷机组上的2台压力容器于2021年1月投入使用至2024年12月被查之日未经定期检验,投入使用时间已超过三年。当事人作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投入使用前后未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 》8.1.6.1“金属压力容器一般于投用后 3 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001-2013) 》第六条“压力容器一般于投用后3 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的规定申报定期检验。当事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的规定。鉴于当事人使用特种设备违法行为被依法查获后,在询问调查过程中,能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提供证据材料,在立案调查期间,已通过定期检验,符合使用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整。
20000.00元
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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