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合品轩私房菜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立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084MAE4MP6C0P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中奥花园二期23幢1层000102号门市(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市监处罚〔2026〕68号
2026年3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宁安市合品轩私房菜店店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经查:当事人厨房食品加工区有超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花椒粉(开封使用过),生产日期为2023年12月6日,保质期24个月、蒜蓉辣酱(未开封使用),生产日期为2024年5月26日,保质期18个月。同时发现已经开封使用过的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日落红色)”。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涉案物品花椒粉、蒜蓉辣酱和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日落红色)予以予以查封扣押。2026年3月23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日落红色)配料中含有日落黄(4%),该项禁止在肉制品中使用,违反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经现场检查发现的涉案物品和对当事人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等,证实当事人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属经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违法行为。
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花椒粉、蒜蓉辣酱各一袋和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日落红色)”一瓶;2、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
2026-04-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