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继望锻造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望业 | 注册资本:16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25775616177P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象山新桥镇高塘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0-12
(2022)浙0225民初5155号
名誉权纠纷
浙江继望锻造科技有限公司,宁波继望锻造有限公司,黄**
钟**
象山县人民法院
2
2020-09-28
(2020)浙0225民初6165号
追偿权纠纷
象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宁波继望锻造有限公司,象山县和泰海洋渔业公司,宁波力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x**
象山县人民法院
3
2020-09-28
(2020)浙0225民初6165号
追偿权纠纷
象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宁波力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宁波继望锻造有限公司,象山县和泰海洋渔业公司,张**
象山县人民法院
4
2020-02-20
(2020)浙0225民初65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象山支行
宁波继望锻造有限公司,象山甬台服饰有限公司,黄**,施**,黄**,史**
象山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01
2022-05-30
(2021)浙0225执3733号之三
追偿权纠纷
象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宁波力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12-18
2020-10-16
(2020)浙0225执2460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象山支行、宁波继望锻造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10-19
2020-09-28
(2020)浙0225民初6165号
追偿权纠纷
象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宁波力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宁波继望锻造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178175.56元
民事案件
4
2020-04-14
2019-11-21
(2019)浙0225执4274号之一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象山茂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黄**、宁波继望锻造有限公司等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0-01-01
2018-07-30
(2018)浙0225民初6036号
追偿权纠纷
象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宁波力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宁波继望锻造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07-08
2019-04-23
(2019)浙0225执1114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宁波继望锻造有限公司、黄**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8-12-24
2018-11-08
(2018)浙0225民初721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与宁波继望锻造有限公司、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336778.18元
民事案件
8
2015-11-27
2015-11-27
(2015)甬象执民字第2042号
企业借贷纠纷
象山县工业投资公司与宁波力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宁波继望锻造有限公司等企业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5-07-10
2015-07-10
(2015)甬象商初字第1269号
追偿权纠纷
象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宁波力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宁波继望锻造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5-03-18
2015-03-18
(2015)甬象商初字第319号
企业借贷纠纷
象山县工业投资公司与宁波力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宁波继望锻造有限公司等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45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象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065号
2024年05月06日,象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发现当事人宁波继望锻造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宁波继望锻造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的处罚,限你单位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中国农业银行(账号:39702-001-04000-3427)或扫描本决定书上的二维码交至浙江省统一支付平台。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宁波继望锻造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的处罚
35000.00元
象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08-06
2
象山应急罚决﹝2024﹞第000038号
当事人宁波继望锻造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实施了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培训取证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0000.00元
象山县应急管理局
2024-05-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