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花漾饰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友元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1321MA5LL54256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一路芝州明珠商铺2#-11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忻市监处罚〔2023〕82号
"经查实,涉案的化妆品是当事人从***公司购进,购进时间无法查证,露兰姬娜?修护润肌紫苏水购进6瓶,购进价格为**元/瓶,销售价格**元/瓶,直至现场检查时,露兰姬娜?修护润肌紫苏水已销售4瓶,剩余2瓶;“漾妆天生天养水嫩珍珠粉”购进6袋,购进价格为**元/袋,销售价格**元/袋,直至现场检查时,漾妆天生天养水嫩珍珠粉已销售5袋,剩余1袋;“蕾琪挚爱绚丽彩妆盒”购进3盒,购进价格**元/盒,销售价格**元/盒,直至现场检查时,蕾琪挚爱绚丽彩妆盒已销售2盒,剩余1盒;“艾尔维雅萌妆丝绒柔滑粉饼”购进6盒,购进价格为**元/盒,销售价格**元/盒,直至现场检查时,艾尔维雅萌妆丝绒柔滑粉饼已销售5盒,剩余1盒,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未建立经营台账,上述品种的化妆品购进时间、购进后的销售时间不详,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货值金额按现场查获和当事人的供述价格予以认定,经核算,现场检查查获的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货值金额为118.8元。且当事人未建立经营台账,无法查证当事人在上述化妆品超过使用期限后的经营情况,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超过使用限期的4个品种的化妆品的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以及相关凭证,对于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化妆品的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未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下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文书号:忻市监限提〔2023〕29号,要求当事人提供涉案物品的购进票据、产品合格证明、供货方资质及化妆品注册或备案情况材料。在询问调查当日,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供货方“****公司”的《营业执照》、“优玖花漾周转出库单”,未能提供超过使用限期的4个品种的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改正,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500元。
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改正,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经营的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2.罚款1500元。
综上所述,现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违法经营的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3.罚款2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2000元,上缴国库。"
2000.00元
忻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