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宏辉泰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远浩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0333440522L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汉市青山区白玉山街群力村还建房小区门面房2号楼东B042-B048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22
(2024)鄂0192民初11381号
合同纠纷
武汉宏辉泰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武汉东新花山商贸有限公司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12-04
合同纠纷
武汉宏辉泰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武汉东新花山商贸有限公司,湖北景利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城罚决字﹝2024﹞第00276号
2024年11月1日15时,武汉市青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直属二中队执法人员接市局转办件,武汉宏辉泰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组织10台渣土车在武汉市青山区花山大道白羊佳苑三期工地装载渣土。经查武汉宏辉泰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在武汉市青山区花山大道白羊佳苑三期负责渣土处置,调查发现该工地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10台车辆均为满载渣土(内车厢装载的货物计算长6米,宽2米,高1米),总计承运渣土方量120立方米。该行为违反了1、《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二款规定,2、《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3、《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经本机关调查,2024年11月1日15武汉宏辉泰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在武汉市青山区花山大道白羊佳苑三期负责渣土处置,调查发现该工地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依据《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规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实际处置的建筑垃圾量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根据施工单位处置量,十立方米以下处1万元罚款,超过十立方米的,每立方米增加100元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10万元。建议对当事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1100.00元
武汉市青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1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