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久康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洁璇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1MABP9ALBXD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浙江路2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和处罚〔2024〕451号
2024年6月27日,我局收到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北辰药品检验所出具的报告编号为“20240180”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我局在天津市和平区久康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抽检的土鳖虫(生产企业:安国润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号:C24031708)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均不符合规定。2024年7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浙江路25号的天津市和平区久康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送达上述检验报告1份。执法人员通过当事人中药房计算机系统查询到当事人从鹤年堂(安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购进上述涉案药品3袋共计3Kg,在其中药库房冷藏柜中发现上述涉案药品2袋共计2Kg,未开封。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涉案药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于当日报请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指定张嘉宇、董志强为办案人员。2024年8月30日,我局收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于出具的上述涉案药品的复验检验报告(编号:ZF202416944),报告显示上述涉案药品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均不符合规定。2024年9月26日,我局办案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并向其收集、调取证据材料。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5月11日从鹤年堂(安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购进土鳖虫(生产企业:安国润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号:C24031708)共计3kg,购进单价为550元/kg,上述涉案药品经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北辰药品检验所检验,结果显示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均不符合规定,且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复验,结果仍显示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均不符合规定。当事人在上述涉案药品购进时已履行进货查验手续,供货商资质、入库验收记录等材料齐全,但未及时进行药品养护。截至检查当日,当事人已给患者使用上述涉案药品800g,销售价格为0.6875元/g,供执法部门抽样200g,销售价格为0.687元/g,剩余2kg未开封使用。经计算,上述涉案药品货值金额为2062.4元,违法所得为687.4元。
1.没收抽检不合格的土鳖虫(生产企业:安国润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号:C24031708)2kg。
2.没收违法所得687.4元,并处罚款50000元,罚没款共计50687.4元上缴财政。
50000.00元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