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兄弟烟酒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大兵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627MAAM0W3F4U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官舟镇高速路红路灯三祥牛肉馆对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沿市监处[2023]204号
2023年7月19日当事人销售的云南白药牙膏经“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鉴定,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经调查,当事人共购进的侵权牙膏共计54支,每个批号18支,售出7支。当事人提供了云南白药牙膏的进货单,进货单上仅填写了数量及进货日期,未填写供货单位及联系方式。其中净含量为100克的留兰香型牙膏售价为20元/支;净含量180克的留兰香型牙膏售价为30元/支;净含量210克的薄荷清爽型牙膏售价为32元/支。货值金额共计18×20+18×30+18×32=1476元。供货方式为一辆外地车牌的货车上门推销,当事人未能提供供货单位合法签章的供货单、无供货双方签订的进货合同、无合法的进货发票。当事人未能说明该批次牙膏的供货者,不能够证明该侵权牙膏是合法取得。
以上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现场笔录 ,证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事实。
证据二、财物清单,证明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数量的事实。
证据三、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证明1、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照的事实。2、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注册云南白药商标的事实。 3、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人员身份的事实。
证据四、鉴定书,证明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事实。
证据五、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当事人持照经营的事实。
证据六、身份证复印件,证明经营者身份的事实。
证据七、证据提取单,证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的事实。
证据八、询问笔录,证明当事人购进、销售侵权“云南白药牙膏”以及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行为事实。
以上证据均由当事人签名认可,办案人员对其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逐一进行了审查认定,符合证据要求,予以采信。
罚款0.06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600.00元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