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蓝奥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程迪波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6MA00BE2594 | 所属地区:北京市 |
| 企业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西路4号院1号楼-4至39层101内二层B2-01、B2-02号商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3-25
(2022)京02民终3566号
劳动争议
北京丰科星范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陈**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09-23
(2021)京0106民初26380号
劳动争议
北京丰科星范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陈**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4-14
2022-04-06
(2022)京02民终3566号
劳动争议
北京丰科星范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与陈**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2-01-06
2021-09-30
(2021)京0106民初26380号
劳动争议
北京丰科星范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与陈**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93599.15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丰市监处罚﹝2026﹞11号
你单位主要从事医疗美容经营活动。2020年8月5日,你单位从飞顿国际科技有限公司购进1台Alma牌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注册证编号:国械注进20143095102,生产日期:2020.06,产品预期使用寿命:五年,SN:HXPS022084),购进价款为650000元,你单位在经营中使用该医疗器械为客户提供医疗美容服务。2025年7月1日至7月17日,在该医疗器械过期后你单位仍在经营中使用该器械,共使用9次,收取费用共8488元。 另查,2025年7月15日至7月17日,你单位在店铺门头下方广告位发布了带有“Starstyle 星范医美×巨子生物、来星范 明星范、内蓄胶原之力、I型重组胶原+III型重组胶原、黄金比例2.38:1”内容及“可丽金星光”产品图片的广告,该广告由你单位自行设计、发布,未支付广告费用,广告中的“可丽金星光”产品为你单位在经营中使用的医疗器械,你单位发布上述医疗器械广告未取得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批准。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没收非法财物。
-元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2
2
京丰市监处罚﹝2023﹞794号
当事人从事医疗美容的经营活动。2018年12月18日至2023年1月4日,当事人在官方微信小程序、新氧医美平台、更美平台、美团/大众点评平台、天猫平台北京丰科星范医疗美容门诊部发布点阵激光 痘坑痘印联合治疗、丝丽516项目、淡纹韩国项目、果酸项目、少女线脂雕 吸出V脸项目、半永久发际线 网红童颜项目、红蓝光项目、隐痕眼袋 微创项目、激光脱毛 舒适快速项目、全身吸脂项目、炯目术项目、激光点阵 痦子项目、小飞梭项目、瘦脸韩国项目广告,以上医疗广告未经广告审批机关审批;在官方微信小程序、更美平台、新氧平台广告中有“摆脱痘坑印烦恼,你缺少的是PCT痘坑修复术”内容,以上医疗广告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行为;在官方微信小程序、更美平台、新氧平台广告中有“PCT痘坑修复术VS传统痘坑修复术”,以上医疗广告含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的行为;在天猫平台的半永久发际线 网红童颜项目中有“网红童颜”字样、在美团/大众点评平台全身吸脂项目中有“全身吸脂”字样,在美团平台瘦脸 韩国项目中有“瘦脸”字样,以上医疗广告含有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表述的不准确、清楚、明白的行为;在炯目术项目和激光点阵 痦子项目中分别有表示诊疗方法的“炯目术”、“激光点痣/疣/痦”以上医疗广告含有表现形式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行为;在新氧平台点阵激光有“双层皮下剥离技术”、“改善毛孔粗大”、医生形象等,热拉提PLUS中有“NPM新波相技术”、“全面提拉”、“疗效升级、技术升级”、患者对比照片、医生形象等内容,在C+B小飞梭项目中有“采用分段亮肤科技”,“收缩毛孔 紧肤亮肤”“双重功效、效果保障”、患者对比、医生形象等内容,以上医疗广告含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行为。上述内容为当事人自行设计制作,广告费无法计算。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00000元;
200000.00元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