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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旅达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0+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马红武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503MA5PFLR26W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上海路包屋东一区5号房屋二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湛交罚﹝2026﹞00345号
2026年03月19日16时5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湛江市赤坎区金沙湾观海长廊保利天悦湾路段对桂EA6768大型客车实施交通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广西旅达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有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违法行为,你(单位)该违法行为一年内第二次被查处。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违法行为次数查询信息、音像光盘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权利,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1500.00元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16
2
粤湛吴交罚﹝2026﹞02090号
你公司桂E28598客车于2026年05月22日16时56分,在S285线吴川市梅菉水闸桥路口,被我局执法一股人员查处。经查,该车的标志牌登记为省际包车,线路是北海至广州。询问,该车搭载乘客从吴川市司法局到江门市监狱看守所,次日由江门市返回吴川市。该客车客运包车行驶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为证。该违法行为一年内第五次被查处,我局2026年6月1日送达粤湛交违通【2026】00932号《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当事人不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15
3
粤阳交罚﹝2026﹞00105号
2026年05月22日17时45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刘建党、谭国华联合阳江市公安局海陵交警大队在阳江市海陵岛北洛湾大道路段开展联合执法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广西旅达汽车客运有限公司使用桂E25818大型普通客车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行为。以上事实,有车辆现场取证说明、驾驶员询问笔录、现场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阳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08
4
粤湛雷交罚﹝2026﹞00601号
客运包车行驶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雷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28
5
粤湛吴交罚﹝2026﹞01944号
2026年04月07日15时42分,我单位吴冰营、李蜀东等执法人员在吴川市浅水镇环形岛旁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广西旅达汽车客运有限公司使用桂E12616客车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为证。当事人该违法行为一年内第三次被查处,我局2026年4月13日送达粤湛交违通【2026】00687号《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当事人不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22
6
粤潮交罚﹝2026﹞00314号
客运包车行驶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广西旅达汽车客运有限公司使用桂E17270大型普通客车客运包车行驶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2000.00元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20
7
粤潮交罚﹝2026﹞00313号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广西旅达汽车客运有限公司使用桂E17270大型普通客车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1500.00元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20
8
桂0500交罚﹝2026﹞010057号
根据交通厅通报线索派发(2026年2月25日)违法违规经营线索,经北海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罗绚,杨雪玲(执法证号分别为20050017158,20050017155)核查发现:2026年2月25日,驾驶广西旅达汽车客运有限公司驾驶员许承庆驾驶该公司所属桂E35227大型客车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的包车客运,搭载乘客35名,收取包车运费为3500元。广西旅达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具有包车旅客运输的经营资质,桂E35227道路运输证的经营范围为包车客运(省际、省内、(市际、县际、县内))。该趟运输未持有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广西旅达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2000.00元
北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6
9
云文交综丘罚简﹝2026﹞0062号
广西旅达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案
广西旅达汽车客运有限公司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决定给予1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丘北县交通运输局
2026-02-27
10
桂0500交罚﹝2026﹞010030号
根据广西交通运输执法预警平台预警线索派发(2025年12月1日至2025月12月31日)违法违规经营线索,经北海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胡俞,石东昌(执法证号分别为20050017154,20050017119)核查发现:2025年12月5日至12月6日,广西旅达汽车客运有限公司驾驶员李洪征驾驶该公司所属桂E21135大型普通客车实施从广东省湛江市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的包车客运,搭载乘客29名,收取包车运费为4350元。广西旅达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具有包车旅客运输的经营资质,桂E21135道路运输证的经营范围为包车客运(省际、省内、(市际、县际、县内))。该趟运输未持有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广西旅达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鉴于当事人2026年因“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违法行为第一次被行政处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桂交规〔2023〕3号)中“表一一般规定部分”序号14: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违法行为表现形式的规定,当事人的违法情节裁量阶次属于情节较轻,广西旅达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北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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