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都得利超市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强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1321MA4QY1639E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梓门桥镇梓门开发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双市监处罚(2024)93号
2024年11月0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食品安全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右侧的货物架内摆放有5袋“可比克(番茄味)”薯片,该5袋“可比克(番茄味)”薯片(生产日期为2023年12月01日,保质期10个月)已超过保质期。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尚未销售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向当事人当场送达了《双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双市监强制[2024]88号),扣押了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5袋“可比克(番茄味)”薯片(生产日期是2023年12月01日,保质期10个月)。
2、处罚款20000元,上缴国库。
20000.00元
双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6
2
双消行罚决字﹝2023﹞第0032号
2023年08月23日我大队依法对双峰县都得利超市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梓门桥镇梓门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刘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营业,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双峰县都得利超市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31000.00元
双峰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09-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