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凤德食品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冉光玲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16MA60MNY58F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正街235号德百小区A幢1-15号、1-18号、1-19号、1-2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江津市监处字(2023)873号
2023年9月4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散装食品销售货架上发现以下待销售的食品:炭烧点心面5包,共计0.138kg,商标:京辉,产品名称:油炸型方便面(黑胡椒牛排味),计量方式: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3年2月5日,执行标准:LS/T3211 GB17400,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741078200275,保质期:6个月,制造商:辉县市银龙专用粉食品有限公司,产地:河南省新乡市,厂址:辉县市孟庄镇徐村。截至案发时,上述食品已超过保质期。
另查明,上述生产日期的食品炭烧点心面的销售价格为19.8元/kg。因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生产日期的炭烧点心面的购进票据和供货商相关资质,且无具体的进货台账,故购进数量无法查实。因为上述生产日期的食品炭烧点心面无具体的销售台账,销售情况无法查实,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按查实的数量和销售价格计算,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货值金额为2.7324元(19.8×0.138=2.7324)。
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5000.00元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