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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东县浪潮网咖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程玉鹏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230MA1938N36A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克东镇保安街鑫馨家园8号楼前104A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黑齐克)文综罚字﹝2025﹞F-4号
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2000元(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克东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5-07-29
2
〔2024〕C-000003号
罚款
1.警告;2.罚款: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克东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4-11-12
3
C-000002
2023年11月27日15时04分至2023年11月27日15时50分,克东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聂文成(08020221014)、孙冬梅(08020221011)对位于克东县克东镇保安街鑫馨家园8号楼前104A号的克东县浪潮网咖进行日常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向该网吧负责人出示了执法证件。该网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230230200020,设置上网电脑 70 台,现场上网吧人员23人。 在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网吧的“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被放置在放置在该网吧室内走廊位置,而不是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要求的“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其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给予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即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取证,以上执法情况由克东县浪潮网咖负责人程玉鹏当场见证。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1.1.文书编号为(齐东)文综检(勘)字〔2023〕C-000005号的《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一份证明2023年11月27日15时04分至2023年11月27日15时50分执法人员对克东县浪潮网咖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现场检查照片4张,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3.对克东县浪潮网咖的《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
给予警告
-元
克东县文体局
2023-11-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