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枣阳市好邻居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梁铁军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683MAEN8XQU8U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书院街与中兴大道交汇处汇聚广场二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枣阳市监处罚〔2026〕114号
经查明,当事人系经本局于2025年6月23日核准登记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在当事人的择菜包装区墙上粘贴有“加工操作间原材料打理标准规范”,规范上的“所有加工领用的原材料、食材必须全部刮皮、修皮、分拣好……”“五、重点品类打理标准 1.叶菜类 2.根茎类 3.瓜果类 4.菌菇类”等词句,显示这个择菜包装台仅适用于食用农产品的初步挑选,而对于已改变大豆的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豆泡,与蔬菜等食用农产品分属不同类别,需分开操作、分区处理,避免交叉污染。 经调查,涉案豆泡为襄阳市好邻居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从湖北仁东食品有限公司采购,于3月4日向当事人配送,当事人将散装豆泡提前定量分装,并用保鲜膜附上,打好价签后售卖,销售价格:4.5元/盒。因现场检查未发现混有异物的豆泡,故以投诉人购买的一盒散装豆泡为涉案食品,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均为4.5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所述,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经本局集体讨论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拟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2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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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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