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融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维良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美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104MA2Y9R9W3U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江边村上道166号-1-3729(自贸试验区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1-06
2021-12-02
(2021)闽0582民初15727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庄**、郑**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702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榕仓市监盖处罚〔2025〕70号
2025年11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闽江世纪城商业街检查发现福建新融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正在发放标有“店面无一空置回报率4.8%”字样的房地产广告宣传单。当事人福建新融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为查清案情,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建议立案调查。2025年12月1日经领导批准立案调查。2025年12月1日,调查人员对受委托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制作了《询问笔录》。
经查,当事人接受客户委托出售阳光水岸店面,当事人为了吸引关注,设计了印有“店面无一空置回报率4.8%”字样的房地产广告宣传单,并到街边打印店制作500份后,进行发放,以宣传该店面,大约发放了100份。在发现广告内容涉嫌违反相关规定后,已经停止发放,剩余的约400份广告宣传单已经通过碎纸机粉碎销毁了。上述广告宣传单制作及印刷费用共计178.22元。
1、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2、罚款178.22元。
178.22元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