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金色年华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许敏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1204776423529D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泰州市姜堰区梁徐镇双登科工园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9-14
(2023)苏1204民初4899号
劳动争议
泰州市金色年华食品有限公司
程**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2
2020-12-11
(2020)苏1204民初4634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x**
泰州市金色年华食品有限公司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3
2020-12-11
(2020)苏1204民初4634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程**
泰州市金色年华食品有限公司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31
2020-12-12
(2020)苏1204民初4634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4634程**与泰州市金色年华食品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泰姜市监处罚﹝2024﹞00062号
当事人生产销售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之规定,依法应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当事人生产销售假冒专利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五项:“下列行为属于专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假冒专利的行为:(五)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之规定,依法应予以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8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000.00元
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