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山西农娃娃种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行政处罚 6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韩春生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1081588533341E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侯马市新田乡牛村南门272号(一照多址)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28
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
北京华奥农科玉育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农娃娃种业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6-15
(2023)甘01知民初20号
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
荆州市恒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酒泉阳光种苗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农娃娃种业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0-07-02
(2020)晋1081民初83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农娃娃种业有限公司
姚**
侯马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侯农(种子)罚﹝2025﹞18号
当事人销售的“早蜜71”玉米种子,提供不出审定证书,随后执法人员又登录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也查询不到该玉米种子的审定信息,因玉米种子属于主要农作物种子在推广、销售前应当取得审定,而该种子没有取得审定,涉嫌为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玉米种子。2024年4月在甘肃酒泉播种生产了100斤,加工包装了100袋(200g/袋),截止目前共销售了100袋(20公斤),销售价格为9元/袋(22.5元/斤),违法所得900元,货值金额2250元。
1.责令停止销售涉案玉米种子;2.没收剩余玉米种子30公斤;3.没收违法所得900元;4.罚款人民币25000元;共计罚没款25900元。
25000.00元
侯马市农业农村局
2025-09-18
2
侯农(种子)罚﹝2025﹞17号
当事人销售的蜜糯512玉米种子,以实验名称“蜜糯512”参加了陕西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已于2024年9月20日通过审定,审定编号:陕审玉20244008、审定名称为“蜜糯612”并于2024年10月28日陕西省农业农村厅文件陕农发〔2024〕82号对审定结果进行了公布。但该公司在2025年销售时没有使用审定后的名称“蜜糯612”仍使用参试名称“蜜糯512”,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截止目前共订单包装销售了200袋,销售价格为5元/袋,违法所得1000元,货值金额1000元。
罚款人民币3000元。
3000.00元
侯马市农业农村局
2025-09-15
3
侯农(种子)罚﹝2025﹞16号
当事人销售的甜甜哥®朝甜白加黄水果玉米种子,标签标注:甜甜哥®、品种名称朝甜白加黄、审定编号甘审玉2015030、净含量100g、作物种类玉米、种子类别大田用种、品种适宜种植区域、种植季节、适宜在年≥10℃活动积温1900℃以上玉米春播区种植。该区包括年≥10℃活动积温1900℃以上玉米春播种植区,与国家北方鲜食甜玉米、鲜食糯玉米类型区属同一生态区等、执法人员通过执法通初步查询该产品适宜在甘肃省张掖、武威、景泰、兰州及天水等地种植。并未查询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引种信息。随后又登录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与执法通查询一致。超出了审定种植区域,属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玉米种子。
罚款人民币2400元。
2400.00元
侯马市农业农村局
2025-09-09
4
侯农(种子)罚﹝2025﹞1号
2025年3月12日侯马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山西农娃娃种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在该公司仓库内发现其生产的22袋(150克/袋)早蜜65玉米种子。标签标注内容为:农娃娃®、品种名称早蜜65、作物种类玉米、种子类别杂交种、检测日期2025年02月、净含量150g、质量保证期12个月、植物检疫证编号植产检第6206022024001383号、生产经营者名称山西农娃娃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CD(晋临汾侯)农种许可字(2023)第0001号。经初步查询未查询到该玉米品种的审定信息,且当事人也提供不出该玉米种子的审定证书。执法人员当即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同时为防止当事人销售涉案产品和预防证据的灭失,经电话请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后,执法人员对现场发现的22袋涉案玉米品种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并制作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侯农(种子)先登〔2025〕01号),将涉案产品异地保存于侯马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3月18日,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对当事人涉嫌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玉米种子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25年3月19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其提供了其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销售票据及涉案玉米品种的来源、去向等相关材料。至此,该案件事实基本调查清楚。经查:当事人2024年委托武威市博胜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甘肃酒泉制种基生产了100kg涉案玉米品种。2025年1月分别参加福建省第三届鲜食玉米争霸赛供种20kg;参加首届万全鲜食玉米节供种20kg;参加长三角鲜食玉米新品种大会供种20kg;参加广西省农作物品种试验供种25kg。2025年2月当事人将剩余的15kg涉案玉米品种包装成成品100袋(150g/袋),截止目前共销售了78袋,销售价格为6元/袋,违法所得468元,货值金额600元。
参照《山西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销售的行政处罚”项中“货值金额不足3000元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依法从轻作出以下处罚:1.责令停止销售涉案玉米种子;2.没收剩余玉米种子22袋(150g/袋);3.没收违法所得468元;4.罚款人民币23000元;共计罚没款23468元。
23000.00元
侯马市农业农村局
2025-04-09
5
临农(种子)罚﹝2024﹞42号
销售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的玉米品种
1.没收涉案玉米品种26袋(200克/袋);2.没收违法所得240元;3.处罚款21000元
21000.00元
临汾市农业农村局
2024-09-20
6
侯农﹝种子﹞罚﹝2023﹞19号
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种子
1.没收违法所得56.4元2.罚款人民币20000元
20000.00元
侯马市农业农村局
2023-06-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