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华圣竹木制品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春华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126079732334R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庆元县淤上乡淤上村车下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庆市监处罚〔2026〕36号
当事人在2023至2024年度连续两年未按期公示年度报告列入经营异常名单。2025年11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至当事人住所庆元县淤上乡淤上村车下(自然村)进行现场核查,未发现当事人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且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经向淤上乡淤上村村委会了解,当事人已停产一年以上。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庆元县税务局提供的长期未报税企业(非正常经营)名单,当事人已两年以上未正常报税。
当事人在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的规定,决定依法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0.00元
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2024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