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璧山聚沣医院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邹凡忠 | 注册资本:8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27MA5U3NDU07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璧山区丁家街道莲花路2号附1号、2号附2号、4号、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8-13
2018-08-02
(2018)渝0120民初49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渝进药业有限公司与重庆璧山聚沣医院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璧山市监处罚﹝2025﹞1013号
经查,重庆璧山聚沣医院的经营性质是营利性医院,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的通知(渝价〔2024〕143号)规定:营利性医疗机构除价格由医院自行制定外,其他各项内容也应认真执行。 经进一步核查,当事人在2025年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期间: 1、涉及项目“静脉输液”,该院收费价格为5.5元/组,依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渝价规〔2017〕4号)文件规定设立此项目。按照渝价规〔2017〕4号文件对该项目的规定,当事人仅能依据患者病情需要为患者实际提供静脉输液服务后收取费用。经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医疗文书等证据的调查,该项目涉及住院患者肖朝斗共1人次,该院考虑到患者病情需要,为该患者提供了腰硬联合麻醉及全身麻醉下剖腹探查,开通静脉通道后施行麻醉,但由于该院收费护士对价格政策的不了解,将通过静脉通道给予麻醉药物收取了静脉输液项目费用,存在重复收费的情况。当事人上述收费行为违反了价格政策规定,2023年至2024年期间,重复收费1人1组,应收费用558.6元,实际收费564.1元,多收费总计5.5元,其中医保基金损失4.34元,医保局已进行处罚,并退回医保基金,重复向患者收费1.16元。 2、涉及项目“局部浸润麻醉”,该院收费价格为11.4元/次,依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的通知(渝价〔2004〕143号)文件规定设立此项目。按照渝价〔2004〕143号文件对该项目的规定,当事人仅能依据患者病情需要为患者实际提供局部浸润麻醉服务后收取费用。经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医疗文书等证据的调查,该项目涉及住院患者邓世伦、陶天福、何开国、李成勇共4人8次,该院为患者提供了腰硬联合麻醉,但外科医生在其临床开单系统中将局部浸润麻醉打包在了开具的其他麻醉方式中,导致后续护士计费时将局部浸润麻醉同时收取,实际没有向患者提供局部浸润麻醉医疗服务,存在重复收费的情况。当事人上述收费行为违反了价格政策规定,2023年至2024年期间,重复收费4人8次,当事人应收费用484.5元,实际收费575.7元,多收费总计91.2元,其中医保基金损失75.39元,医保局已进行处罚,并退回医保基金,重复向患者收费15.81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拾叁元玖角肆分(¥33.94);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陆元玖角柒分(¥16.97)。
33.94元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