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张留根中医诊所(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留根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632MA6YE99T4L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延安市黄陵县店头中心街苍村煤矿门口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黄市监处罚〔2026〕18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02月27日从陕西小神农云仓医药有限公司购进1000g浙贝母,批号:25011301产地:浙江金华,生产企业:甘肃省永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该药品于2025年3月2日销售20g*10副,2025年4月10日销售20g*10副,2025年6月5日销售20g*15副,2025年8月10日销售20g*15副,销售价格0.2元/g,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为200.00元。自2025年06月至今,当事人未接到陕西小神农云仓医药有限公司召回通知。该批药品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抽检检验,性状不符合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七项“(七)其它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规定的劣药情形。
鉴于当事人依法具有仅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情形,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黄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
0.00元
黄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