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佑浩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飞 | 注册资本:6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01MA2MLBDE25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秋姜路567号118室(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路政罚〔2026〕01166
2025年12月31日10时45分,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盛旭、付光法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12-2302:21:57车号为浙G62595在G330(洞合线)温州方向K117+8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4.5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5.55吨。
-
862.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5
2
温路政罚〔2026〕01162
2025年12月31日10时45分,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盛旭、付光法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12-2302:21:57车号为浙G62595在G330(洞合线)温州方向K117+8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4.5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5.55吨。
-
862.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3
3
丽路政罚﹝2026﹞01190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2月02日19时12分,丽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30(洞合线)青田方向K196+352检查时发现金华市佑浩贸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金华市佑浩贸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柒佰肆拾肆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丽水分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柒佰肆拾肆元整的行政处罚。
744.00元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4
4
台路政罚﹝2025﹞08458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16日00时46分,仙居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51(台小线)123K+300M检查时发现金华市佑浩贸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金华市佑浩贸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伍仟贰佰陆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伍仟贰佰陆拾元整。
5260.00元
仙居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16
5
丽路政罚﹝2025﹞01463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4月18日14时10分,丽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031(水腊线)水阁方向K06+925检查时发现金华市佑浩贸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金华市佑浩贸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玖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丽水分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玖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397.00元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04
6
金路政罚﹝2025﹞40494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5月14日23时24分,兰溪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13线K11+900检查时发现金华市佑浩贸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金华市佑浩贸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肆仟壹佰贰拾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兰溪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肆仟壹佰贰拾贰元整。
4122.00元
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5-05-15
7
丽路政罚﹝2025﹞01319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3月29日14时07分,丽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031(水腊线)水阁方向K06+925检查时发现金华市佑浩贸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金华市佑浩贸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玖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丽水分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玖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495.00元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