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田阳区好士多生活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顾金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1021MA5P7CBR0C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百色市田阳区田州镇瑞田花园二期B区一层2-146、2-147、2-14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百阳市监处罚〔2024〕226号
经查明,当事人经相关部门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在位于广西百色市田阳区田州镇瑞田花园二期B区一层2-146、2-147、2-148号设立百色市田阳区好士多生活超市,从事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日用百货销售等服务。成立日期:2019年12月05日。
另查明,2024年5月15日,当事人销售的“西芹”和“山药”经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抽样检测并出具编号为№:BCSP24040003-681、№:BCSP24040003-679的两份《检验报告》和编号为BCSP24040003-681、BCSP24040003-679《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两份,其中:《检验报告》№:BCSP24040003-681示: 食品名称:西芹,商标:/,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4-05-15,质量等级:/,被抽样单位名称:百色市田阳区好士多生活超市,标称生产者名称:/,联系电话:/,保质期:/,抽样日期:2024-05-15样品到达日期:2021-05-15,样品数量:3.211kg,备样数量:1.5kg,抽样单编号:DBJ24451003637233263],检验报告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腈菌唑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标准指标:≤0.05mg/kg,实测值:0.094mg/kg,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报告》BCSP24040003-679:示:食品名称:山药,商标:/,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4-05-15,质量等级:/,被抽样单位名称:百色市田阳区好士多生活超市,标称生产者名称:/,联系电话:/,保质期:/,抽样日期:2024-05-15,样品到达日期:2021-05-15,样品数量:4.369kg,备样数量:2.1kg,抽样单编号:DBJ24451003637233261]检验报告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标准指标:≤0.3mg/kg,实测值:1.81mg/kg,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认可以上检验报告结果,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复检要求。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已将上述批次的西芹和山药销售完毕。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上述产品“西芹”和“山药”是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植物产品,属食用农产品。
又查明,上述“西芹”和“山药”都是百色市田阳区好士多生活超市于2024年5月15日早上4点在田阳商场路边的商贩购进后,拿到百色市田阳区好士多生活超市进行销售。当事人在购进上述抽检批次“西芹”和“山药时,未能查验并索取供货方的《营业执照》、进货单及产品检验合格等证明材料。上述抽检批次的“西芹”是2024年5月15日购进的,购进数量是7斤,购进的价格是4元/斤,截止2024年6月14日该超市销售完了(包括抽样3.211KG),销售价格是4.5元/斤,销售金额共计31.5元,利润3.5元 ; “山药”购进数量是15斤,购进的价格是8.5元/斤,截止2024年6月14日该超市销售完了(包括抽样4.369KG),销售价格是9.9元/斤,销售金额共计148.5元,利润21元。故本案货值金额应是180元,违法所得为180元。
1.没收违法所得180元;
2.罚款50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680.00元,上缴国库。
500.00元
百色市田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