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德凌消防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裕福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30122MA759XA748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多巴镇扎麻隆村青海多巴藏羊地毯有限公司厂区内五号库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市监罚字﹝2024﹞18号
青海德凌消防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合格消火栓箱,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之规定,已构成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吊销营业执照”。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责令青海德凌消防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停止生产不合格消火栓箱,待整改结束后试生产少量消火栓箱经检验合格报本局备案后方可批量生产。 2。没收违法生产的6台不合格消火栓箱,其中型号为SC24B65Z-J的4台,型号为SG24A65-P的2台。 3。对生产不合格消火栓箱,以合格产品冒充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275元。
1275.00元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7
2
湟市监处罚﹝2024﹞005号
青海德凌消防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合格消火栓箱,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之规定,已构成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吊销营业执照”。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责令青海德凌消防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停止生产不合格消火栓箱,待整改结束后试生产少量消火栓箱经检验合格报本局备案后方可批量生产。 2。没收违法生产的6台不合格消火栓箱,其中型号为SC24B65Z-J的4台,型号为SG24A65-P的2台。 3。对生产不合格消火栓箱,以合格产品冒充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275元。
1275.00元
湟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