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水帘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允玺 | 注册资本:6467.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000222010810D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咸阳市彬州市上沟村河滩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0-09
(2024)陕04民终4664号
股东知情权纠纷
彬县水帘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虎豪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6-12
(2024)陕0482民初162号
股东知情权纠纷
虎豪集团有限公司
彬县水帘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彬州市人民法院
3
2024-05-10
(2024)陕04行终44号
不履行××职责
彬县水帘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郭**,史**,史**
史**,彬州市自然资源局,郭**,史**,史**,彬州市人民政府
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4-04-03
(2024)陕04民终1394号
劳动争议
彬县水帘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王**
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4-03-22
(2024)陕04行终44号
史**,史**,曹**,史**,史**,史**,史**,史**,彬县水帘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郭**,史*,史**,史**,王**,史**,史**,史**,何**,史**
彬州市人民政府,郭**,史**,史**,史**,彬州市自然资源局
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4-02-29
(2024)陕0482民初162号
股东知情权纠纷
虎豪集团有限公司
彬县水帘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彬州市人民法院
7
2024-02-23
(2024)陕0482民初170号
公司盈余分配纠纷
虎豪集团有限公司
彬县水帘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彬州市人民法院
8
2024-02-20
(2024)陕0482民初162号
股东知情权纠纷
虎豪集团有限公司
彬县水帘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彬州市人民法院
9
2023-08-23
(2023)陕0482民初2142号
劳动争议
彬县水帘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王**
彬州市人民法院
10
2020-03-30
(2019)浙0326民初7763号
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彬县水帘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虎豪集团有限公司
平阳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4-08
2022-07-20
(2022)鲁09民终273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彬县水帘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1-12-07
2019-01-23
(2018)陕0427民初158号
劳动争议
刘拴群与彬县水帘洞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274663.15元
民事案件
3
2020-06-02
2020-05-27
(2020)浙0326民初927号
破产抵销权纠纷
虎豪集团有限公司与彬县水帘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抵销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06-12
2019-05-27
(2019)陕04民终841号
劳动争议
刘**,彬县水帘洞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与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19-05-17
2019-03-27
(2019)陕0482民初30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新泰市小协峪丰钻探队与彬县水帘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彬自然执罚﹝2025﹞2号
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豳风街道办集体土地19.78亩土地建设煤矿配套设施
1、责令彬县水帘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止违法占地行为,将非法占用的19.78亩集体土地交还给彬州市豳风街道办;2、对彬县水帘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在19.78亩集体土地上新建的健(构)筑物,予以没收,交换彬州市豳风街道办处置;3、对彬县水帘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彬州市豳风街道办13186.67平方米建设煤矿配套设施的行为,按每平方米10元罚款标准,处以131866.70元罚款
131866.70元
彬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11-18
2
陕煤安监六罚﹝2025﹞304-1号、304-2号
1.矿井甲烷传感器的断电范围不符合规定仍继续组织生产:煤矿大巷煤柱西综放工作面回采结束,在回撤支架期间调整通风系统,采煤工作面由原来的全负压通风方式调整为利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调整通风系统后,大巷煤柱西运输顺槽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回风流经大巷煤柱东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形成串联通风。通过陕西省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发现2025年9月17日10时5分9秒,新增大巷煤柱西运输顺槽风筒传感器(021D110)、大巷煤柱西运输顺槽局扇开停传感器(021D050、021D060、021D070、021D080)并关联断馈电控制关系。2025年11时41分52秒,新增大巷煤柱东运顺局扇前T3甲烷传感器(021A030)并关联大巷煤柱东运顺断电器1(017C071)、大巷煤柱东运顺馈电1(017D072),该断电器不能切断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电源;2.查陕西省矿山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上传的压风机风包温度传感器和所有甲烷传感器被控开关负荷侧均未正确关联馈电器,不能监测馈电状态;3.矿井大巷煤柱东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2-T1、副井底钻机甲烷传感器Z2和副井底钻机机载甲烷传感器Z2-1,甲烷传感器复电浓度均设置为1.0%;4.查国家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发现2025年9月5日12时矿井对大巷煤柱西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2-T1进行调校时,监测监控工未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流量计,直接使用甲烷气瓶充气,导致甲烷传感器调校峰值浓度为5.67%;5.查矿井大巷煤柱东运顺迎头朝前-03工业视频,发现2025年9月11日11时30分41秒至13时15分18秒,大巷煤柱东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悬挂位置滞后迎头超过5m。(根据作业规程规定的支护参数、工业视频画面显示的架棚数量及掘进情况计算距离约10m);6.从业人员带电检修电器设备。查矿井工业视频发现,2025年9月19日12时46分02秒有人员在中央变电所进行更换高压开关工作,在使用电机车运输新高压开关时,未观察作业现场环境,导致新高压开关与在通电在用的中央变电所主回路开关发生碰撞,现场作业人员在碰撞后搬迁中央变电所主回路开关时未停电闭锁;7.人为改变视频监控角度:查水帘洞煤矿-单轨吊换装站-01工业视频,发现在2025年9月18日23时31分24秒,有人员挪移摄像头改变视频监控角度,使照射角度变更为煤壁,2025年9月20日14时11分12秒恢复原监控位置和画面。
予以警告,责令停产整顿2日,组织矿井安全生产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井下甲烷传感器所关联的断电范围进行全面排查,防止漏断现象出现,确保监测监控系统可靠,罚款人民币壹佰肆拾陆万捌仟元整(¥1,444,000.00)。
1468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2025-10-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