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龙江县汇都农资经销处

列异满两年,另册管理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5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贵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21MA1BXLDD5F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广厚乡广厚村(龙乡房权证字第00009899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龙市监处罚[2024]86号
当事人于2024年3月将爱尔法大颗粒肥料“络核肽≥46.4mg/kg(大字体);主要成分:氮N≥35%、酰胺态氮≥6%、铵态氮≥5%(小字体) ”一袋样品摆放在龙江县汇都农资经销处进行销售,购进价格为1800元/吨,销售价格为1900元/吨。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只有一袋样品摆放于柜台处,当事人称如果有顾客购买会从厂家直接发货。 销售该肥料时当事人以该肥料比其他的氮肥含氮量高,氮N≥35%、酰胺态氮≥6%、铵态氮≥5%三项加一起含氮量是46%,跟尿素相近,价格比尿素低的多进行宣传,而且宣称含络核肽≥46.4mg/kg利于农作物的生长,但厂家的检验报告显示该肥料仅为35.36%的氮肥,检验报告未显示该肥料含有络核肽、酰胺态氮、铵态氮。截止案发时止,该肥料未售出 ,无库存,故无违法所得。
罚款0.1万元#
1000.00元
龙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龙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龙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龙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1-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龙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1-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龙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