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兴乐物业有限公司博乐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卓尔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7016702234655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博州博乐市友谊路12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博市市监处罚〔2026〕111号
经查,兴乐广场居民住宅由新疆兴乐实业有限公司博乐分公司开发,2010 年竣工后居民陆续入住,后续由新疆兴乐物业有限公司博乐分公司为居民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主要为居民提供环境卫生打扫、公共区域维修维护以及水费代收代缴等工作。
2010至2014 年因小区原有老式水表频繁故障,且不能匹配水费收费管理系统,当事人自行采购水表144块完成该小区24个单元144户居民老旧水表更换、安装及调试工作,安装全过程中当事人未建立规范的安装台账。
2010年当事人曾就新装水表的计量检定事宜咨询原博乐市质检局,被告知当地无相关水表计量检定设备,无法开展检定工作,当事人未进一步核实、咨询具备法定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及对应办理流程,未主动对接可开展水表强制检定的相关职能部门,致使更换投入使用的144块居民用水表,均未送至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开展强制检定工作,至今未取得有效的计量强制检定合格证书,属于未检定合规投入使用状态。
责令停止使用未经计量检定的水表,决定给予新疆兴乐物业有限公司博乐市分公司以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500元整(伍佰元整)
500.00元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