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网约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凯玥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301MACWWNEK87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马营镇永清村永清工业园18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陕0206交罚〔2025〕20号
2025年 1月 9日至 5月 16日,宝鸡市交通运输局分别依法对陕 CD09782、陕 C1Z078、陕 CD80022、陕 C9S903、陕 CD80809、陕 CD66272 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执法人员按照执法程序对车辆及驾驶员进行调查取证,证据显示上述车辆驾驶员均通过 E定行平台接单运营,该平台属汉中网约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汉中网约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负责宝鸡地区网约车运营相关业务。汉中网约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的行为构成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行为,合计 6次。当事人的行为尚未造成不良后果,参考《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相关规定,认定其违法情节为“一般”。证据有: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经营许可证复制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询问笔录、违规派单车辆信息汇总表等。汉中网约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的行为构成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本机关依法告知汉中网约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权,汉中网约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无陈述申辩意见,自愿放弃听证的权利。
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宝鸡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