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鑫双龙购物广场莲花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26077633594L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事处莲花路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11
(2024)云0126民初1712号
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责任纠纷
刘**
石林鑫双龙购物广场莲花路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石林县局烟处﹝2025﹞第072号
2025年5月19日16时28分,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事处莲花路(石林鑫双龙购物广场莲花路店)经出示徽章、执法证件并表明身份,依法对石林鑫双龙购物广场莲花路店进行检查。经检查,现场在石林鑫双龙购物广场莲花第一页共六页路店内查获贵烟(跨越)90MM2条,共计壹个品种,贰条卷烟,以上卷烟条盒上印有“5021920524700109”、“0000530126******”等损毁和模糊不清的卷烟识别码。当事人石林鑫双龙购物广场莲花路店(负责人:周瑜)无法提供该批卷烟的合法有效来源证明,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为进一步调查取证,经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本局依法将上述卷烟予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经查明,当事人石林鑫双龙购物广场莲花路店(负责人:周瑜)持有合法有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为:530126230413,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24年11月08日至2027年12月12日,登记营业场所为: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事处莲花路,负责人为:周瑜。涉案卷烟共计壹个品种,贰条为当事人石林鑫双龙购物广场莲花路店(负责人:周瑜)所有,石林鑫双龙购物广场莲花路店(负责人:周瑜)无法提供上述涉案卷烟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合法有效来源证明。至案发被查获时,当事人石林鑫双龙购物广场莲花路店(负责人:周瑜)无违法所得。上述涉案卷烟经抽样并送云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别检验,该批涉案卷烟检验结论为真品卷烟。因当事人石林鑫双龙购物广场莲花路店(负责人:周瑜)无法提供涉案第二页共六页卷烟进货总额有效证明,经云南诚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涉案卷烟进行价格鉴定,涉案卷烟鉴定价格合计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当事人石林鑫双龙购物广场莲花路店(负责人:周瑜)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石林鑫双龙购物广场莲花路店(负责人:周瑜)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2条卷烟进货总额: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的百分之六即:人民币叁拾元整(¥30.00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待当事人履行完法定程序后发还涉案卷烟。
30.00元
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2025-06-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