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泊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志文 | 注册资本:4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104MA33R3457H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侨兴路4号东侨花苑B幢1梯2-B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23
(2026)闽0981民初1321号
买卖合同纠纷
福安市晖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福建泊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安市人民法院
2
2026-03-11
(2026)闽0981民初457号
买卖合同纠纷
福安市宏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泊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安市人民法院
3
2024-02-27
(2024)闽0981民初55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福建泊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福安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6-25
2026-05-09
(2026)闽0981民初1321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某甲公司与某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周住建罚决﹝2026﹞008号
福建泊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期间在周宁县七步镇苏家山村“姜南竹”山场修建边坡支护工程非法占用林地,占用林地位置位于周宁县七步镇苏家山村04大班100、290、805小班范围内,其中04大班100、290小班,地类为乔木林地,林种为一般用材林,04大班805小班为非林地,修建边坡支护工程非法占用林地总面积为1493平方米(折2.24亩)。目前被占用林地原有植被遭受毁坏,且毁坏的林木蓄积量、材积量无法鉴定。目前已破坏该山场林地现状,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每亩9007元﹞1.5倍罚款:2.24亩×9007元/亩×1.5=30263.52元。
9007.00元
周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03-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