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福建锦胜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6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孝培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104MA8RD7LJ5B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天水路北侧利嘉海峡商业城6B号馆负2层-40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运政罚﹝2025﹞3131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7月09日,福建锦胜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叁仟壹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海宁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叁仟壹佰元整。
3100.00元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11
2
闽莆北交执﹝2025﹞罚字第28号
2025年3月24日9时46分左右,我单位执法人员林海龙、许亚农在北岸县道296线国投路段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张晓驾驶福建锦胜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闽AW1372重型罐式货车运载9吨柴油。该车驾驶员无法现场提供本趟次危险货物运输运单及其他有效证明,该车所属福建锦胜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其运输经营行为属于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2025-03-26
3
温运政罚﹝2024﹞2031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8月19日09时24分,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温州市洞头区东屏街道临港路码头检查时发现福建锦胜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福建锦胜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温州洞头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
2024-08-19
4
2240106294
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
罚款:3100元
3100.00元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
2024-06-04
5
温运政罚〔2023〕77J11
2023年11月16日13时1分,平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朱高泳、陈宗世在104国道K1984+300m巡查时,发现车号为闽AV1935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陈应柳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当事人福建锦胜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指派驾驶员陈应柳驾驶闽AV1935重型罐式货车装运燃料油从瑞安前往福鼎,经检查,该车未配齐两副防护眼镜,其行为涉嫌运输危险化学品,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警告。
-元
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3-11-17
6
杭运政罚﹝2023﹞17153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8月09日14时30分,杭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湘湖购物中心停车场检查时发现福建锦胜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福建锦胜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杭州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08-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