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明山区玉田八珍卤味西芬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群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10504MA0WLKKF50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立建街17#-1-1-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本市监处罚〔2023〕139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9月27日销售的猪护心肉(熟肉制品)为当日自制。加工数量为2.5公斤,销售价格为45元/斤,该涉案产品,经抽样检验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公告2012年第10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截至案发之日为止,所有产品已全部售出(含抽检的),货值金额为225元,取得的营业收入为225元即违法所得为225元。当事人自制的猪护心(熟肉制品)材料及加工制作过程中使用的调味品、配料能提供出相关产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及相关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有固定称量工具,有各种配料投放及配比标准,经过排查,本次抽检产品不合格产生原因为使用的配料酱肉制品护色剂复配原料含亚硝酸钠。
没收违法所得225元,罚款5000元,合计罚没款5225元,上缴财政。
5000.00元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