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富水壹方云购超市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细云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2326MACMP7W400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通山县通羊镇凤池社区园林小区(时代家园)3号楼102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通山市监处罚〔2025〕199号
经查实,当事人是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9月25日,当事人从长沙市雨花区潘健蔬菜批发经营部购进生姜27公斤,进价7.41元/公斤,合计进货金额200元,当事人提供了供货商经营证件及进货凭证,但无法提供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当事人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购进的该批次生姜在当事人门店对外销售,至至9月3日止已经将抽样批次生姜全部销售(含抽样购买的样品),销售价格5.98元/斤,折算11.96元/公斤,销售数量27公斤,其中有3.19公斤,是按特价9.6元/公斤销售,销售额30.62元,其余23.81公斤均是按11.96元销售,销售额284.77元,合计销售额为315.39元。2025年9月3日,在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查中,上述产品经湖北易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产品中噻虫胺.mg/kg超过标准指数,标准指数为≤0.02mg/kg,实测值0.5mg/kg,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被判定为不合格食品。依本次检验不合格生姜的销售金额315.39元计算,本案当事人违法货值为315.39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食品农产品的,由县局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予以相应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案发后能配合案件调查,提供案件材料。依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项: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的相关规定,有减轻处罚情节。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 315.39元;2、罚款5000元。
5000.00元
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